学院各部门: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下发川教函〔2017〕68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资产处置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川机管发【2019】66号《四川省省级机关国有资产处置服务平台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川机管函【2019】1121号《关于废弃电子电器产品废弃类资产集中回收处置的通知》要求。结合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及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启动2020年国有资产的报废和清查工作。现将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资产报废工作
1、根据全院报废资产总体情况,结合学院建设发展的规划要求,前期重点处置涉及搬迁系部的专用设备报废处置。
2、完成上述重点处置工作后,再进行其它部门的资产报废处置。
3、工作流程
(1)各部门资产管理员登录高校国资管理系统,根据设备报废年限的标准(附件3),结合本部门资产的实际使用情况提交需报废资产,形成部门报废申请表(附件1)。对于提交报废的资产必须一卡一物,账实相符。
(2)国资科工作人员根据各部门提交的报废申请表按照资产使用年限、专家意见等逐一进行审核,形成最终的报废处置确认表(附件2)。
(3)国资科整理符合报废要求的资产,上报学院国有资产领导小组。
(4)报院长办公会、党委会审议通过,形成会议纪要。
(5)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根据省级相关文件要求对报废的资产进行分类处置并下账。
4、资产报废处置申请表和确认表均需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纸质资料交文渊楼131室,电子版发送至1053329456@qq.com。资产处置申请表上报截止时间:2020年4月15日。因后续核实汇总工作量大,逾期上报的暂不列入本次处理,还请各部门理解支持。
二、资产清查工作
截止2019年末,各部门的资产清查工作进展缓慢(清查进度见附件4),这直接影响到教职员工进行资产查询和资产管理员工作的正常开展,不利于学院资产的合理利用和管理。
请各部门务必重视此项工作,并对教职员工做好宣传工作。通过资产清理及实名制管理,切实把资产管好用好维护好,做到权责分明、人尽其责、物尽其用。
资产清查工作于6月30日前完成,各部门将清查情况表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交文渊楼131室(不限表格形式)。
为了更好的推动资产清查工作,我处将对此项工作的开展进度定期进行公示。
国资管理处
2020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