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召开处务会议,传达上级指示、部署工作任务,协调与其他部门、上级单位的关系,请示、汇报部门工作情况。
二、认真贯彻上级有关国资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起草、修订学院有关国资管理工作的制度,牵头制定处室工作年度计划,做好年度工作总结。
三、贯彻落实学院招投标领导小组有关采购与招投标工作的决定、指示,牵头组织重大、疑难问题研究与处理,主管招标办公室、招监办公室工作。
四、指导、督促检查资产设备管理工作。
五、负责全处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督促检查岗位责任制执行情况,抓好纪律考评和绩效考核工作。
六、负责部门财务管理工作。
七、牵头组织国资处重大专项工作的开展。
八、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2017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