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部门:
根据《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盘活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闲置国有资产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及四川省教育厅川教函【2019】447号文件要求,现就盘活学院闲置国有资产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请各部门根据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开展闲置资产专项清查,填写闲置资产清查汇总统计表-表4。并于2019年9月13日前将清查汇总表扫描件(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并盖章)发至1053329456@qq.com。如没有相关情况的也须报送。
特此通知
国资管理处
2019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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