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川财采[2020]47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展开采购意向公开试点的通知”要求,本年度所有的政府采购项目在备案时需要同步录入采购意向公开内容,完成采购计划备案后的10个工作日内导出采购意向文本推送至四川省政府采购网公开发布,采购意向公开发布后方可申请实施采购(采购意向公开内容包括: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预算金额、采购需求概况、采购标的名称及数量、对供应商的基本要求)。为更加充分的做好2020年度政府采购项目备案准备工作,请各项目需求部门再次研究本部门的项目建设方案,如需调整或进一步完善的,请于2020年5月22日下午18:00时前将修改后的项目建设方案交国资处招标办(修改后的建设方案需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鲜章),在项目建设方案书中未明确项目拟招标时间的,请单独就项目的拟招标时间作出说明并于2020年5月22日下午18:00时前交国资处招标办(项目拟招标时间说明需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鲜章)。
国资管理处
2020年5月14日